本网消息 根据2015年度城镇低收入家庭租赁住房补贴发放的通知精神,革吉县住建局会同县民政局,在县纪检委监督下,为城镇低收入人员发放2015年住房补贴。并宣传最新城镇低收入家庭租赁住房家庭住房补助相关政策,让他们及时掌握国家的优惠政策,使其感受到党和政府对他们的关怀。
按照相关文件规定,革吉县廉租住租赁住房房发放标准为255元/人/月,其中,自治区财政负担当年租赁住房补贴所需资金的80%,地区财政负担所需资金的15%,县财政负担所需资金5%。廉租住房租赁住房补贴发放为廉租住房条件的城镇(含低保)住房困难家庭,已享受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的家庭不享受租赁住房补贴。廉租住房租赁住房补贴按照“先租后补”的原则。
革吉县住建局制定了廉租住房租赁住房补贴发放计划,编制租赁住房补贴家庭人员花名册,共发放廉租住房租赁住房补助33户47人,共计143820元,已全部发放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