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消息 为认真抓好革吉县盐湖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规范食品卫生管理,7月15日,盐湖乡结合实际,联合盐湖乡执法部门,明确职责,对辖区的杂货店、小型餐饮业、蔬菜水果店、茶馆等公共场所共36家进行实地督导、检查,对不符合小城镇创建标准的,责令限期整改后仍然达不到标准要求的,依法予以处罚直至关闭。革吉县盐湖乡派出所针对全乡商品供求状况和市场运行情况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认真落实酒类备案制度。严厉打击私屠滥宰行为、加工制售病害肉等违法违规行为。
此次共检查商铺、店面36家,其中:杂货店21家、蔬菜水果店4家、小型餐饮业3家、茶馆8家。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监督员当场制作现场监督笔录,提出整改意见,责令限期整改2家,罚款3家,已执行2家,上交罚款800元。此次检查针对餐饮消费环节中存在的食品安全问题进一步加大了监管力度,为进一步将食品安全大检查向纵深推进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