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轮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意见(整改措施序号3-3)整改措施完成情况公示表
- 索引号:zf/2025-00225
- 发文字号:
- 发文机构:革吉县人民政府
- 名 称:第二轮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意见(整改措施序号3-3)整改措施完成情况公示表
- 公文时效:
- 发布日期:2025-12-03
第二轮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意见(整改措施序号3-3)
整改措施完成情况公示表
反馈问题 | 一些县和部门工作不严不实,未达到预定目标、收获应有成效,工作落实上依然存在“上热中温下冷”和“任务层层分解、责任层层虚化、压力层层递减”的现象。督察过程中发现,阿里地区生态环境保护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尚未形成,一些部门对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不够,不能做到标准一致、压力同等、责任共担,生态环境部门单打独斗、部门配合不力、基层支持不够的问题仍然存在。 |
核查情况 | 情况属实 |
整改目标 | 各县、各部门责任进一步压实、作风更加务实。 |
整改措施 | 按照《阿里地区各县和地直单位年度综合考核办法(试行)》规定,严格年度综合考核,全面问效各县、各相关部门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情况。 |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 革吉县委组织部 |
责任人 | 岳林 |
联系电话 | 13889079574 |
整改主要工作 及成效 | 一是将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纳入《革吉县2025年度县直单位综合考核指标体系》和《革吉县2025年度各乡镇综合考核指标体系》,细化考核指标内容,量化考核评分细则,通过考核刚性约束,着力构建县乡两级形成标准一致、压力同等、责任共担的协同治理格局。二是将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与评先树优、干部提拔任用、公务员晋升职级等工作直接关联,注重向阿里地区生态环境局革吉分局征求提拔任用、晋升职级干部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切实树立“护生态有功、失生态问责”鲜明导向,2025年以来,县委组织部书面向阿里地区生态环境局革吉分局征求3次,涉及干部110人次,阿里地区生态环境局革吉分局书面复函未发现相关问题,均不影响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