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轮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意见7-1整改措施销号申请表
- 索引号:zf/2025-00233
- 发文字号:
- 发文机构:革吉县人民政府
- 名 称:第二轮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意见7-1整改措施销号申请表
- 公文时效:
- 发布日期:2025-12-02
第二轮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意见7-1整改措施销号申请表
反馈问题 | 革吉县民俗一条街周边14座水井地下水化学需氧量、氨氮、铁、锰等多项指标超标。 |
核查情况 | 情况属实 |
整改措施 | 1.为保障群众安全饮水,革吉县安排资金14万元,于2024年7月6日从水源地集中供水点通过接管方式,在民俗一条街周边设置7处集中供水点,安排专人日常巡护,教育引导周边群众禁止使用问题水源,并在征得群众同意后,对该区域问题水井污水进行抽离转运,同步完成12座问题水井封堵,剩余2座按照群众意愿,保留用于洗车等非饮用场景。针对前期群众生活污水乱排导致的检查井水体污染问题,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该区域安装3个临时污水收集设施(大型污水收集桶),引导监督群众使用污水收集设施,集中收集群众生活污水,以每天2次的频率将生活污水转运至县城污水处理厂。革吉县安排资金1.06万元,铺设管道25米,将雨水检查井管道南侧端口接通至街道雨水管网,最终输送至县城污水处理厂处理。2024年7月20日,革吉县对民俗一条街周边群众进行案件整改满意度调查,发放《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案件整改工作满意度测评表》22份,群众满意度为100%。2.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按照革吉县民俗一条街周边群众冬季用水保证承诺书要求,确保每天上午11点半至下午5点半群众取水保障各项工作,并制定每日用水记录相关台账,确保民俗一条街群众冬季能正常取水用水,不影响正常生产生活。3.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生态环境局革吉分局等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对饮用水水源的排查整治监督工作,并适时对民俗一条街群众举报点开展回头看检查工作,确保问题不出现反弹回潮情况。 |
主要工作及成效 | 革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委托第三方水质监测机构、进行污染点水质监测、对私设自备井的点位进行封闭处理、保障村民喝干净的水、健康的水,完成了该区域的管网建设工作。 |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 革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责任人 | 柴思杰 |
联系电话 | 1800897876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