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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西藏阿里地区革吉县项目管理中心决算

发布日期:2016-06-19     资料来源:革吉县项目管理中心      点击数:次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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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西藏阿里地区革吉县项目管理中心决算

二0一六年六月

目录

第一部分  西藏自治区阿里地区革吉县项目管理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西藏自治区阿里地区革吉县项目管理中心2015年决算表

一、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总表

二、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西藏自治区阿里地区革吉县项目管理中心2015年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西藏阿里地区革吉县项目管理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行署、县人民政府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规章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受县人民政府的委托,以项目法人的身份负责交通、水利、住建等建设工程项目的建设实施工作;

    2、受县人民政府的委托协助县政府建设工程项目综合管理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建设部门完成项目决策阶段、设计阶段、施工准备阶段的相关工作;

3、负责项目管理中心法人治理结构有关制度的拟定和建设工作;

4、负责建设工程项目前期项目法人筹备组的组建工作,负责项目法人组建方案的拟定工作,负责项目法人的组建工作;

5、行使建设工程项目法人职责和业主管理职责,对实施的建设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质量、资金、监理行为等全面负责;

6、负责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单位、重要设备、材料的招标工作,并签订合同,负责授权范围内建设工程项目质量的检查和处理并协调工程实施中参与各方的关系;

7、负责组织有关单位依法进行建设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办理竣工验收备案登记手续;

8、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和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标准组织工程建设;

9、负责组织编制竣工决算报告、项目设计及对项目实施合同管理、计量支付和进度控制;

10、负责检查和处理工程实施过程中的质量问题及设计变更,协调建设工程项目实施中各方的关系;

11、负责办理项目的产权登记和资产移交手续;

12、业务上接受地区发改委、交通、水利、住建等部门的指导;

13、建设实施中接受县建设工程项目主管部门、行业部门、建设单位关于执行政策、申报审批、协调关系等方面的管理,主动接受领导与监督,向相关部门定期报告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情况;

14、接受县人民政府的考核;

15、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一)办公室

(二)档案室

第二部分

西藏阿里地区革吉县项目管理中心2015年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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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

西藏阿里地区革吉县项目管理中心2015年决算情况说明

说明:2015年度项目管理中心公共预算收入总计91.78万元,无上年结转结余。

      2015年度项目管理中心公共预算支出总计91.7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4.7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万元,无上年结转结余。

第四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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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经费说明:项目管理中心无接待费、因公出国(接待费:全县有政府统一规定管理、核算,纳入政府接待预算、无车辆)。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