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西藏阿里地区革吉县环保局决算
二0一六年六月
目录
第一部分 西藏自治区阿里地区革吉县环保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西藏自治区阿里地区革吉县环保局2015年决算表
一、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总表
二、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西藏自治区阿里地区革吉县环保局2015年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西藏阿里地区革吉县环保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负责建立健全环境保护制度。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环境保护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标准、规划;组织编制全县环境功能规划;执行自治区各类地方环境保护标准和技术规范;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全县重点区域、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和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规划;参与制订地方主体功能区划。
(二)负责县重大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牵头协调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配合解决有关跨区域环境污染纠纷;统筹协调全县重点流域、区域污染防治工作。
(三)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县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制订并组织实施全县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纲要;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环境友好型建设、生态革吉和西藏高原国家生态安全屏障建设的有关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社会公众和社会组织参与环境保护。
(四)对全县环境保护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财政性资金安排提出建议。负责组织申报各类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项目,并做好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实施环境保护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并对其进行监督;参与指导和推动循环经济和环保产业发展。
(五)指导、协调、监督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全县生态保护规划,指导、协调、监督生态革吉建设和西藏高原国家生态安全屏障建设工作;组织评估生态环境质量状况,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破坏恢复工作;指导、协调、监督各种类型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的环境保护工作;负责向上级部门提出各类自然保护区、生态功能保护区新建和调整审批建议,负责建立综合类型自然保护区和生态功能保护区;协调和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保护、荒漠化防治工作;协调指导农牧区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参与生物物种工作;组织协调全县生物多样性保护。
(六)承担落实国家、自治区和地区、县减排目标的责任,组织实施县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证制度,提出全县实施总量控制的污染物名称和控制指标,督查、督办、核查全县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实施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总量减排考核并公布考核结果。
(七)负责县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自治区水体、大气、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管理细则;组织指导全县城镇和农村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八)承担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的重任。按环评要求和权限对建设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涉及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规章草案提出有关环境影响方面的意见;按国家规定对重大开发建设区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预审。
(九)贯彻落实国家环境监控制度和规范;组织实施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
(十)负责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负责放射性同位素及射线装置安全监督管理。监督管理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配合地区环境局开展辐射环境监测。
(十一) 开展环境保护科技工作。参与环境保护重大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 ,推动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
(十二)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一)办公室
第二部分
西藏阿里地区革吉县环保局2015年决算表
第三部分
西藏阿里地区革吉县环保局2015年决算情况说明
说明:2015年度环保局公共预算收入总计77.44万元,无上年结转结余。
2015年度环保局公共预算支出总计77.44万元,其中节能环保支出69.8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62万元,无上年结转结余。
第四部分
三公经费说明:环保局无接待费、因公出国(接待费:全县有政府统一规定管理、核算,纳入政府接待预算,无车辆)。
环保局2015公务用车购置及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数3.35万元,2014年决算数4.83万元,比上年减少1.48万元。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