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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西藏阿里地区革吉县林业局决算

发布日期:2016-06-19     资料来源:革吉县林业局      点击数:次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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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西藏阿里地区革吉县林业局决算

二0一六年六月

目录

第一部分  西藏自治区阿里地区革吉县林业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西藏自治区阿里地区革吉县林业局2015年决算表

一、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总表

二、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西藏自治区阿里地区革吉县林业局2015年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西藏阿里地区革吉县林业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地区有关林业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林业生态保护与建设的发展目标和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森林资源、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湿地和荒沙漠化的调查、动态检测和评估,并发布相关信息。承担林业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

   (2)负责全县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生态补偿制度的实施。编制部门预算并组织实施,提出地方财政林业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的预算建议。指导监督林业配套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监管国有林业产业,申报或建议林业建设项目。负责提出林业资产,审查申报林业建设项目。负责提出林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全县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按规定权限,申报全县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编制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年度生产计划。

   (3)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县造林绿化工作。制订全县造林绿化的指导性计划,拟订相关标准和规程并监督执行。指导各类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造林绿化和迹地更新工作,协调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

   (4)承担推进全县林业改革,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责任。拟订集体林权制度等林业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拟订农村林业发展、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组织、指导全县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和林权流转;组织、指导林权纠纷调解和林地承包合同纠纷仲裁。指导国有林地(苗圃)、森林公园的建设和管理。

   (5)承担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监督管理的责任。组织编制全县生活用材采伐限额,并监督执行。监督检查原始灌木林、人工林木的采伐、运输凭证。组织、指导林地、林权管理。组织实施林权登记、发证工作。拟订林地保护规划并指导实施,监督管理重点国有公益林资源。承担重点国有公益林的资源资产产权变动的审核工作。

   (6)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县湿地保护工作。拟订全县湿地保护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建立湿地保护小区、湿地公园等保护管理工作,监督湿地的合理利用,协调有关国际湿地公约的履约工作。

   (7)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县荒漠化防治工作。组织拟定全县防沙治沙、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监督沙化土地的合理利用。组织、指导建设项目对土地沙化影响的审核上报;协调、参与沙尘暴灾害预测预报和应急处置,协调有关国际荒漠化公约的履约工作。

   (8)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负责调整全县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植物的申报工作;依法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负责全县自然保护区的监督管理。在国家和自治区自然保护区区划、规划原则的指导下,依法开展森林、湿地、荒漠化和陆生野生动植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做好林业生物的种质资源、植物新品种保护,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全县濒危物种进出口(境)管理;承担国家、自治区级保护的野生珍稀动植物、物种及其产品进出口(境)的申报和审批工作。协调有关国际公约的履约工作。按分工负责全县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有关工作。

   (9)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县森林防火工作。协调武警消防部队防扑火工作。指导全县森林公安工作。组织、指导全县林业有害生物的防治、检验检疫工作。

   (10)监督检查各产业对森林、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开发利用。制订林业资源优化配置方案,贯彻执行林业产业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

  (11)负责执行国家有关保护区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12)负责制定科研规划;

  (13)负责自然保护区的常规性科学研究和生态环境监测工作;

  (14)负责建立生物资源数据库开展国际、国内技术交流与合作;

  (15)收集整理各种自然资源进行课题研究;

  (16)负责新技术的开发、引进与推广工作;

  (17)负责科研档案、标本、仪器设备、图书资料的管理;

  (18)负责野生动物收容、驯养、繁育;

  (19)负责自然保护区的科普宣传、技术培训和职业教育等工作;

  (20)负责保护区内各种资源及资源动态监测;负责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保护和恢复自然环境项目的规划;

  (21)负责贯彻执行野生动物及森林病虫害防治的政策、法规;

  (22)负责野生动物及森林病虫害的调查、监测、预报、防治、检疫以及野生动物及森林病虫害防治项目的筛选、论证、申报等工作;

  (23)负责珍稀动植物的抢救、林政稽查。

  (24)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一)办公室

(二)森林公安分局。

第二部分

西藏阿里地区革吉县林业局2015年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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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

西藏阿里地区革吉县林业局2015年决算情况说明

说明:2015年度林业局公共预算收入总计306.2万元,无上年结转结余。

   2015年度林业局公共预算支出总计306.2万元,其中农林水支出296.5万元,林业自然保护区161.06万元,动植物保护35.85万元,其他林业支出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69万元,无上年结转结余。

第四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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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经费说明:林业局无接待费、因公出国(接待费:全县有政府统一规定管理、核算,纳入政府接待预算)。

车辆:林业局2015公务用车购置及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数4.39万元,2014年决算数12.89万元,比上年减少8.5万元。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