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西藏阿里地区革吉县司法部门决算
二0一六年六月
目录
第一部分 西藏自治区阿里地区革吉县司法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西藏自治区阿里地区革吉县司法2015年部门决算表
一、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总表
二、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西藏自治区阿里地区革吉县司法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西藏阿里地区革吉县司法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全县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拟定全县普及法律常识、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行业法制宣传、依法治理工作。
(三)贯彻执行自治区法律援助工作的地方性法律、法规,制定有关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全县的法律援助工作;实施法律援助和为县委政府提供法律服务。
(四)指导、监督乡、镇司法助理员建设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五)负责司法行政系统的装备、器材和物资等的管理工作。
(六)拟定发展基础法律服务工作者的实施意见、工作规划,拟定社区矫正工作的相关规定,拟定基础人民调解员和司法助理员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基层法律服务、社区矫正和人民调解工作。
(七)指导、监督司法行政队伍建设,负责宣传教育和政治理论教育工作。
(八)承担县委、县政府及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内设机构
根据以上职责,县人民法院设6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二)法制宣传科
(三)基层工作科
第二部分
西藏阿里地区革吉县司法2015年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西藏阿里地区革吉县司法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说明:2015年度司法公共预算收入总计205万元,无上年结转结余。
2015年度司法公共预算支出总计205万元,其中司法行政运行支出196万元, 住房保障支出9万元,无上年结转结余。
第四部分
三公经费说明:司法无接待费、因公出国(接待费:全县有政府后勤统一规定管理、核算,纳入政府接待预算)。
车辆:201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数0.91万元, 2014年决算0.45万元,比上年增加0.46万元。(由于车辆老旧,下乡次数较多。)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