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新闻动态 >> 政务信息 >> 正文

2015年西藏阿里地区革吉县司法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2016-06-19     资料来源:革吉县司法部      点击数:次    【字体:

打印分享到:

2015年西藏阿里地区革吉县司法部门决算

二0一六年六月

目录

第一部分  西藏自治区阿里地区革吉县司法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西藏自治区阿里地区革吉县司法2015年部门决算表

一、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总表

二、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西藏自治区阿里地区革吉县司法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西藏阿里地区革吉县司法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全县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拟定全县普及法律常识、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行业法制宣传、依法治理工作。

(三)贯彻执行自治区法律援助工作的地方性法律、法规,制定有关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全县的法律援助工作;实施法律援助和为县委政府提供法律服务。

(四)指导、监督乡、镇司法助理员建设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五)负责司法行政系统的装备、器材和物资等的管理工作。

(六)拟定发展基础法律服务工作者的实施意见、工作规划,拟定社区矫正工作的相关规定,拟定基础人民调解员和司法助理员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基层法律服务、社区矫正和人民调解工作。

(七)指导、监督司法行政队伍建设,负责宣传教育和政治理论教育工作。

(八)承担县委、县政府及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内设机构

根据以上职责,县人民法院设6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二)法制宣传科

(三)基层工作科

第二部分 

西藏阿里地区革吉县司法2015年部门决算表

21.png


22.png

第三部分

西藏阿里地区革吉县司法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说明:2015年度司法公共预算收入总计205万元,无上年结转结余。

      2015年度司法公共预算支出总计205万元,其中司法行政运行支出196万元, 住房保障支出9万元,无上年结转结余。

第四部分

23.png

三公经费说明:司法无接待费、因公出国(接待费:全县有政府后勤统一规定管理、核算,纳入政府接待预算)。

车辆:201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数0.91万元, 2014年决算0.45万元,比上年增加0.46万元。(由于车辆老旧,下乡次数较多。)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