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消息 为了加强革吉县公安局车辆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车辆完好率,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和遏制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7月18日至21日,革吉县公安局警务保障室车辆管理员与司机次仁桑珠到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对部分警用车辆开展年检工作。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机动车检验期限为:大型、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自注册登记之日起,10年以内的每年检验1次,超过10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自注册登记之日起,6年以内的每2年检验1次,超过6年的每年检验1次,超过1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机动车到达检测站后,由检测站工作人员先拓印号码、外观查验、上检测、打行驶证和检测标识。及时的对车辆进行年检,确保了公务车辆能够正常使用,确保公安工作正常、顺利、有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