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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里地区革吉县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发布日期:2015-07-27     资料来源:革吉县委宣传部      点击数:次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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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的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革吉县政府办公室编制了《阿里地区革吉县政府信息公开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

一、信息分类

(一)主动公开的信息。

1.组织机构。

机构名称:革吉县人民政府。机构类型:机关法人。法定代表人:牛群。机构代码:00992933-4

2.法律、规章和规范性文件。2014年,我县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包括管理规范和发展规划、与公众密切相关的业务事项、政府机构和人事、重大决策草案等方面的内容。一是各级政府规范性文件。公开了国家、自治区、地区、本县各类规范性文件,如《革吉县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实施意见》、《革吉县处置群体性上访事件预案》、《革吉县人民政府机关后勤服务中心接待费用管理制度》、《革吉县油气领域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及《革吉县部分原材料价格实行限价方案》等内容。二是政府工作报告、发展规划和重要工作计划。公开了《革吉县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实施方案》、《革吉县工作会议讲话》、《革吉县政府工作报告》、《革吉县建筑市场暂行管理办法》、《革吉县重点工作方案》、《革吉县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任务分解方案》、《革吉县政府专项风险基金管理办法》(试行)和《革吉县差旅费管理办法》等。三是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公开了影响公众人身和财产安全的疫情、灾情或突发事件的预报、发生及其处理情况等方面的信息,风灾、冰雪灾害、动物疫情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四是政府机构和人事。公开了政府机关的管理职能及其调整、变动情况方面的信息,包括政府机关管理职能、内设机构和直属单位、人事任免等信息。

3.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2014年革吉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14年革吉县国民经济主要指标以及《关于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的意见》、《革吉县“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实施方案》。

4.财政信息。通过革吉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栏等方式,公开了《革吉县2014年经费预算方案》,各单位每月经费支出情况,全县公共财政预算支出情况,尤其是公共服务、社会保障和就业、节能环保、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住房保障、科教文卫等支出。

5.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无

6.政府集中采购项目。推行政府机关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以后,我县将机关的资产配置、标准、调配统筹在一起,实现了资产的占有、使用、配置有效统一,相继制订了采购管理暂行办法、政府采购目录、政府采购工作规程、政府采购领导小组等,实现了资产增加和收益与预算编制有效结合。加强了对行政事业单位车、会、物等经费的支出管理,加大了对社会集团购买力的控制力度。

7.行政执法项目。我县针对国家法律法规和重大改革决策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主动开展执法监察,确保了依法行政和令行禁止。进一步加大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优化发展环境、重大公共投资项目监管、土地管理、国有资产监督、专项资金管理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等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了依法行政。

8.社会公益事业建设情况。扶贫、优抚方面主要公开了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临时补助、低保家庭子女就学保障金发放、老年人保健补贴发放、大病重病人员的医疗救助和本县部分优抚补助调整标准等方面的信息;教育方面主要公开帮困助学、奖学金等;在社会保障方面公开了新农保实施办法等;在劳动就业方面公开了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文件、土地征用和房屋拆迁批准文件、补偿标准、安置方案等信息。

9.重大建设项目。公开了革吉县重点项目建设计划表,主要有革吉县盐湖乡特色小城镇建设、革吉县五保集中供养中心、四县电网联网工程、革吉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革吉县垃圾填埋场、S301线改则至革吉段公路改建工程、革吉县供排水工程、革吉县盐湖乡垃圾填埋场、革吉县环城道路、革吉县棚户区改造等。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

除上述主动公开的信息外,凡不属于以下情况的,本机关将依法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信息公开申请:

1不能公开的:

(1)国家秘密;

(2)商业秘密或者公开可能导致商业秘密被泄露的;

(3)个人隐私或者公开可能导致对个人隐私造成不当侵害的;

(4)正在调查、讨论、处理过程中的;

(5)法律、法规规定免于公开的其他情形;

2无法公开的:

(1)不属于本机关掌握范围的;

(2)政府信息不存在的。

二、获取形式

(一)主动公开

本机关采用网站www.xzgej.gov.cn、报刊、广播、电视等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为方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查询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可登陆网站www.xzgej.gov.cn查询目录。

(二)依申请公开

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1提出申请

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在网站上下载打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书面填写,本机关接受当面和邮寄方式递交的申请表。

不受理通过电话、短信、口头等方式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但申请人可通过以上方式咨询申请流程。

2受理

本机关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需要,可能会核对申请人(单位)的身份信息,申请人(单位)应予配合。

经审核,申请人(单位)身份无误,《申请表》填写完整、规范的,予以受理。

3答复

根据《条例》规定,本机关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时限的,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15个工作日。《条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4收费项目及标准

根据有关规定,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可适当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收费标准按照财政、物价部门制定的规定执行。申请人申请减免的,经审核同意可以减免费用,减免费用申请需在《申请表》中提出,并提供相关证明。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革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法制办)。办公地址:革吉县县委大院政府办公楼二楼政府办公室。邮政编码:859100;联系电话:0897-2632220。

办公时间(工作日):10:00—13:00,16:30—19:00(夏季)

10:30—13:30,16:00—18:30(冬季)

四、申诉程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有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收到申请的机关应当予以调查处理。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当违反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的具体行政行为造成申请人或第三方经济损失的,申请人或者第三方可以依法请求赔偿。

附件:阿里地区革吉县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