革吉县2022年脱贫县统筹整合财政衔接资金调整方案的公示
- 索引号:gjx/2022-00034
- 发文字号:
- 发文机构:革吉县人民政府
- 名 称:革吉县2022年脱贫县统筹整合财政衔接资金调整方案的公示
- 公文时效:
- 发布日期:2022-11-30
革吉县2022年脱贫县统筹整合财政衔接资金
调整方案的公示
根据《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民委 生态环境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交通运输部 水利部 农业农村部 文化和旅游部 国家林草局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财农〔2021〕22号)《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西藏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藏财农〔2021〕19号)《西藏自治区财政厅等十五家单位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实施细则〉的通知》(藏财农〔2021〕44号)《阿里地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路实施细则》《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做好2022年脱贫县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试点工作及预算管理>的通知》(藏财农〔2022〕11)文件为依据,强化资金整合。结合我县实际制定《革吉县2022年脱贫县统筹整合财政衔接资金口径调整方案》。现对革吉县2022年脱贫县统筹整合财政衔接资金口径调整方案公示如下;
根据《西藏自治区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关于对2022年脱贫县财政涉农统筹整合资金实施方案中央财政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三区三州”资金实施方案和脱贫县项目库三年滚动计划的审核意见>的通知》(藏乡振发〔2022〕89号)要求,年底资金支出率达到100%的目标和自治区乡村振兴局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年底支出率达到85%以上目标要求,结合年度项目建设进度实际,现对2022年度统筹整合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4997.47万元资金口径进行调整。
(一)统筹整合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0267.5万元重新进行分配调整。一是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7915.85万元重新进行分配调整17个项目。7915.85万元中2274.002476万元计划用于革吉县盐湖乡羌麦村示范村巩固提升建设项目;1457.297524万元计划用于革吉县文布当桑乡夏玛村和罗玛村乡村振兴示范引领村建设项目;970万元计划用于革吉县各乡镇产业点及村居国网配电接入工程建设项目;233.09万元计划用于革吉县森布村三组谢东“幸福林卡”建设项目;582万元计划用于塞利普村夏果至塔郭超偶桥梁建设项目;252.2万元计划用于革吉县易地搬迁福康小区后续扶持项目;242.5万元计划用于革吉镇森布村道路及桥梁建设项目;465.6万元计划用于文布当桑乡罗玛村川巴纳卡桥梁建设项目;120.55万元计划用于革吉县雄巴乡多仁村桥梁建设项目;436.5万元计划用于革吉镇森布村涵洞建设项目;68.243万元计划用于雄亚公路K82至K83改建工程建设项目;81.64万元计划用于雄巴乡加吾村五组防洪工程建设项目;91.498万元计划用于盐湖乡羌堆村桥涵建设项目;103.299万元计划用于雄巴乡加吾村涵洞建设项目;75.74万元计划用于亚热乡塞利普村河道疏浚建设项目;258.28万元革吉县文布当桑乡罗玛村牧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03.41革吉县雄巴乡巴措村村容村貌提升项目。二是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绩效奖励资金800万元重新进行分配调整9个项目。800万元中19万元计划用于盐湖乡羌堆村牧业生产提质增效建设项目;194万元计划用于盐湖乡羌麦村牧业生产提质增效建设项目;135.54万元计划用于亚热乡塞利普村河道疏浚及整治建设项目;97.6137万元计划用于文布当桑乡、盐湖乡线路改造建设项目;155.46革吉镇公前村经济合作组织巩固提升建设项目;1.76万元计划用于偿还2021年到户短期贷款贴息(一年以下含一年);66.95万元计划用于偿还2021年到户中期贷款贴息(1-5年);7.6万元计划用于偿还2021年项目中期贷款贴息(1-5年);122.0763万元计划用于偿还2022年地方政府一般债券利息。三是中央财政其他统筹整合资金—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资金1552万元。1552万元中上半年落实生态补偿岗位4289人,落实资金750.575万元,下半年落实生态补偿岗位4310人,落实资金754.25万元,2022年度共落实生态补偿岗位资金1504.825万元,剩余资金47.175万元计划结转到2023年,统筹使用2023年生态补偿岗位资金。
(二)统筹整合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4553.52万元重新进行分配调整到18个项目。4553.52万元中216.91万元用于革吉县森布村三组谢东“幸福林卡”建设项目;7.8万元用于革吉县易地搬迁福康小区后续扶持项目;7.5万元用于革吉镇森布村道路及桥梁建设项目;14.4万元用于文布当桑乡罗玛村川巴纳卡桥梁建设项目;18万元用于塞利普村夏果至塔郭超偶桥梁建设项目;30万元用于革吉县各乡镇产业点及村居国网配电接入工程建设项目;13.5万元用于革吉镇森布村涵洞建设项目;429.45万元用于革吉县雄巴乡多仁村桥梁建设项目;191.757万元用于雄亚公路K82至K83改建工程建设项目;248.36万元用于雄巴乡加吾村五组防洪工程建设项目;258.502万元用于盐湖乡羌堆村桥涵建设项目;286.701万元用于雄巴乡加吾村涵洞建设项目;288.72万元用于亚热乡塞利普村河道疏浚及整治建设项目;401.09万元用于革吉县文布当桑乡罗玛村、夏玛村牧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135.54万元用于革吉镇公前村经济合作组织巩固提升建设项目;335万元用于革吉县盐湖乡羌麦村示范村巩固提升建设项目;846.59万元用于革吉县雄巴乡巴措村村容村貌提升项目;823.7万元用于革吉县文布当桑乡夏玛村、罗玛村乡村振兴示范引领村建设项目。
(三)统筹整合县本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76.1万元重新进行分配调整到4个项目。176.1万元中157.1万元计划用于盐湖乡羌堆村牧业生产提质增效建设项目;6万元计划用于盐湖乡羌麦村牧业生产提质增效建设项目;4万元计划用于文布当桑乡、盐湖乡线路改造建设项目;9万元计划用于革吉镇公前村经济合作组织巩固提升建设项目。
现向社会各界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1月30日至2022年12月6日,请监督。
监督电话:革吉县乡村振兴局(0897)2632569
革吉县乡村振兴局
2022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