革吉县关于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
补助资金的公示
根据《关于拨付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函》(阿乡振函[2024]9号),2024年第二批下达我县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263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任务资金)1151万元,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资金)112万元,专项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
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使用调整方案于2024年6月11日,革吉县委农村工作(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2024年第4次会议研究同意,现将我县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情况公示如下。
2024年第二批下达我县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263万元中184万元用于革吉县亚热乡罗玛村牧业牛圈建设项目;110.6663万元用于革吉县革吉镇福康社区给排水工程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02.88万元用于革吉县文布当桑乡夏玛村和美乡村提升建设项目;76.09万元用于革吉县2024年牧区饮水工程建设项目;63.62万元用于革吉县擦咔乡羌麦村1组其那点桥梁建设项目;235.0637万元用于革吉县雄巴乡多仁村巩固提升建设项目;259.18万元用于革吉县擦咔乡羌麦村示范村配套设施建设项目;1.5万元用于革吉县帮扶车间就业岗位补助项目;130万元用于革吉县树立农牧民新风貌行动奖补资金项目。
现向社会各界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9月26日至2024年10月2日,请监督。
监督电话:革吉县农业农村和科技水利局
(0897)2632188
革吉县农业农村和科技水利局
2024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