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轮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意见(整改措施序号11-1)
整改措施完成情况公示表
反馈问题 | 工作态度不实,管理层层放水,将企业管理制度套用为行政规范文件,革吉县制定的县城建筑垃圾处置方案和普兰县出台的建筑垃圾管理制度敷衍应付、照搬照抄,未结合辖区实际针对性制定工作措施,文件中甚至出现“我司”字样。监管履职不力,住建部门对建筑垃圾监管不深入、不彻底,建筑垃圾随意堆放、填埋问题突出。措勤县城乡结合部建筑垃圾清运不及时,杂乱堆砌;日土县日土村村委会周边堆积大量建筑垃圾。 |
核查情况 | 情况属实。 |
整改目标 | 结合我县实际,完善我县建筑垃圾处置方案,细化工作措施,做好建筑垃圾处置工作。 |
整改措施 |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要负责同志主动配合接受上级部门的约谈提醒工作;规范制定管理制度,加大对管理制度制定的审核把关力度,确保行文规范准确,可操作性强,严格执行建筑垃圾管理制度审查备案机制。 |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 革吉县住建局 |
责任人 | 柴思杰 |
联系电话 | 18008978765 |
整改主要工作 及成效 | 县住建局主要负责同志已于2024年11月10日在革吉县自治区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部署会议上就此项问题向县委、政府作书面检讨,并已重新制定了《革吉县县城建筑垃圾处置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