革吉县乡村振兴局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
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使用的公示
根据《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西藏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藏财农〔2021〕19号)《西藏自治区财政厅等十五家单位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实施细则>的通知》(藏财农〔2021〕44号)《阿里地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路实施细则》文件精神,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800万元专项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结合革吉县2022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各项工作任务,拟定了革吉县乡村振兴局对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分配方案,分配方案于2022年6月10日,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第3次会议研究审议通过,现公示如下。
一、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阿里地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阿财农指﹝2022﹞32号)文件精神,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共到位800万元,全部为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绩效奖励资金。
二、资金分配计划
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800万元中200万元计划用于盐湖乡羌麦村牧业生产提质增效建设项目;300万元计划用于革吉镇公前村经济合作组织巩固提升建设项目;101.6137万元计划用于文布当桑乡、盐湖乡线路改造建设项目;1.76万元计划用于偿还2021年到户短期贷款贴息(一年以下含一年);66.95万元计划用于偿还2021年到户中期贷款贴息(1-5年);7.6万元计划用于偿还2021年项目中期贷款贴息(1-5年);122.0763万元计划用于偿还2022年地方政府一般债券利息。
现向社会各界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6月14日至2022年6月20日,请监督。
监督电话:革吉县乡村振兴局(0897)2632569
革吉县乡村振兴局
2022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