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革吉县乡村振兴局2022年县本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使用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2-06-14     资料来源:      点击数:次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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革吉县乡村振兴局2022年县本级财政衔接推进

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使用的公示

 

根据《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西藏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藏财农〔2021〕19号)《西藏自治区财政厅等十五家单位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实施细则>的通知》(藏财农〔2021〕44号)《阿里地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路实施细则》文件精神,2022县本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76.1万元专项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结合革吉县2022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各项工作任务拟定了革吉县乡村振兴局2022县本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分配方案分配方案于2022年3月26日,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第2次会议研究审议通过,现公示如下。

一、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革吉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公共财政收支预算》的通知(财预指20221文件精神,2022县本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共到位176.1万元

资金分配计划

2022县本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76.1万元计划用于盐湖乡羌堆村牧业生产提质增效建设项目。

现向社会各界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6月14日至20226月20日,请监督。

监督电话:革吉县乡村振兴局(0897)2632569

 

 

 

 

               革吉县乡村振兴局    

                     2022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