革吉县2021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使用方案的
公示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国办发〔2016〕22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革吉县2021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使用方案》,经2021年3月10日,中共革吉县第九届委员会第127次常委会议研究通过,现对革吉县2021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使用方案公示如下:
一、2021年计划统筹整合资金
2021年,全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6718.9429万元,其中,统筹整合中央财政资金4489.75万元,占66.8%;统筹整合自治区本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325.9629万元,占19.7%;统筹整合地区本级财政资金462.83万元,占6.9%;统筹整合县本级财政资金440.4万元,占6.6%。
二、2021年统筹整合资金投入方向
2021年,共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6718.9429万元,其中,用于产业项目发展资金2043.38万元,占30.4%;小型基础设施及生产扶持项目资金2983.85万元,占44.4%;生态补偿脱贫岗位补助资金1444.45万元,占21.5%;其他类项目,扶贫贷款贴息资金247.2629万元,占3.7%。
现向社会各界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6月2日至2021年6月8日,请监督。
监督电话:革吉县脱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0897)2632569
革吉县财政局(0897)2828615
革吉县脱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
革吉县脱贫攻坚指挥部政策资金保障组
2020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