革吉县乡村振兴局关于2024年县本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公示
根据《革吉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度公共财政收支预算>的通知》(革财预指〔2024〕1号),2024年县本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473.1万元,县本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使用方案,于2024年2月7日,革吉县委农村工作(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2024年第2次会议研究同意,现将我县2024年县本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情况公示如下。
2024年县本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473.1万元中21.17万元计划用于革吉县革吉镇布贡村苗圃育肥基地建设项目;8万元计划用于革吉县监测户添置牲畜建设项目;3.29万元计划用于革吉县文布当桑乡夏玛村合作社功能完善建设项目;9.34万元计划用于革吉县文布当桑乡苗圃育肥基地建设项目;105.93万元计划用于革吉县文布当桑乡夏玛村唐荣唐卡人工种草扩建建设项目;92.9563万元计划用于革吉县游牧点分散供水工程建设项目;47.77万元计划用于革吉县革吉镇那普社区五组(那普新村)人居环境提升建设项目;42.3万元计划用于革吉县雄巴乡巴措村整村推进示范村附属设施建设项目;3.94万元计划用于亚热乡夏玛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138.4037万元计划用于革吉县革吉镇福康社区给排水工程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现向社会各界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5月30日至2024年6月7日,请监督。
监督电话:革吉县乡村振兴局(0897)2663782
革吉县乡村振兴局
2024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