革吉县2023年第二批脱贫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
使用实施补充方案的公示
2023年第二批统筹整合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414.67万元。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使用实施方案,于2023年7月10日,革吉县委农村工作(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2023年第3次会议研究同意,现将我县2023年第二批脱贫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使用实施方案公示如下。
2023年第二批计划实施项目5个,计划总投资6865.9587万元,本次安排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414.67万元,占20.6%,其中,用于生产发展(含产业项目)类资金557.0987万元,占39.4%;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类资金734.35万元,占4.87%;美丽宜居(整村推进类)资金290万元,占7.98%;
2023年第二批实施生产发展(含产业项目)类项目2个,计划总投资557.0987万元,本次安排统筹整合生产发展(含产业项目)类项目资金557.0987万元,占100%。其中,第二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382.4287万元;第二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资金174.67万元。
2023年第二批计划实施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类项目2个,计划总投资3300万元,本次安排资金567.5713万元,占17.2%。全部为第二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2023年计划实施美丽宜居(整村推进类)项目1个,计划总投资1493.71万元,本次安排统筹整合美丽宜居(整村推进类)资金290万元,占19.41%。全部为第二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
现向社会各界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9月6日至2023年9月13日,请监督。
监督电话:革吉县乡村振兴局(0897)2663782
革吉县乡村振兴局
2023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