革吉县2024年脱贫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
使用实施方案的公示
2024年,全县统筹整合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4230.1万元,其中,统筹整合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0093万元,(其中,统筹整合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9673万元,中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财政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420万元)占70.93%;统筹整合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000万元,占21.08%;统筹整合地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664万元,(其中,地区财政衔接资金614万元,其他整合资金50万元)占4.67%;统筹整合县本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473.1万元,占3.32%。
革吉县2024年脱贫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使用实施方案,于2024年2月7日,革吉县委农村工作(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2023年第2次会议研究同意,现将我县2024年脱贫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使用实施方案公示如下。
2024年第一批计划实施项目31个,2024年计划统筹整合项目31个,计划总投资14678.7663万元,本次安排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14230.1万元,占96.94%,其中,统筹整合中央财政衔接资金10093万元,占70.93%;统筹整合自治区财政衔接资金3000万元,占21.08%;统筹整合地区财政涉农资金664万元(其中,地区财政衔接资金614万元,其他整合资金50万元),占4.67%;统筹整合县本级财政衔接资金473.1万元,占3.32%。
2024年计划实施生产发展(含产业项目)类项目19个,计划总投资5032.63万元,占100%。一是安排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990万元,占79.28%,其中,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2556万元;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资金1014万元;中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财政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420万元。二是安排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670.43万元,占13.32%,其中,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119.43万元;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资金551万元。三是安排地区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224.47万元,占4.5%,全部为地区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四是统筹整合县本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47.73万元,占2.94%,全部为县本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2024年计划实施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类项目5个,计划总投资2169.0137万元,本次安排统筹整合基础设施短板类资金2169.0137万元,占100%。一是安排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606.37万元,占74.06%,全部为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二是安排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56.97万元,占11.85%,全部为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三是安排地区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28.37万元,占1.31%,全部为地区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四是统筹整合县本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77.6万元,占12.78%,全部为县本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2024年计划实施美丽宜居(整村推进类)项目2个,计划总投资5169.16万元,本次安排统筹整合宜居宜业和美村庄类资金4931.16万元,占95.39%。一是安排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613万元,占52.99%,全部为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二是安排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907万元,占38.67%,全部为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三是安排地区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411.16万元,占8.34%,其中地区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61.16万元,地区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合作组织地级配套资金50万元。
2024年计划实施巩固提升类(人居环境整治类)项目1个,计划总投资1953.77万元,本次安排人居环境整治类项目资金1853.77万元,占94.88%。一是安排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653万元,占89.17%,全部为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二是安排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53万元,占8.25%,全部为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三是统筹整合县本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47.77万元,占2.58%,全部为县本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2024年计划偿还扶贫贷款贴息类项目3个,计划总投资193.1263万元。本次安排统筹整合扶贫贷款贴息类资金193.1263万元,占100%,全部为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
2024年计划实施其它类项目1个,计划总投资50.4万元,本次安排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50.4万元,占100%。一是安排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7.8万元,占75%,全部为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二是安排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2.6万元,占25%,全部为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
现向社会各界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5月30日至2024年6月7日,请监督。
监督电话:革吉县乡村振兴局(0897)2663782
革吉县乡村振兴局
2024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