革吉县2021年自治区本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分配
使用公示
根据阿里地区脱贫攻坚指挥部《关于下达2021年自治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通知(阿脱指发﹝2021﹞4号)和阿里地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自治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阿财农指﹝2021﹞009号)文件精神,2021年自治区本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194.58万元用于支持我县2021年度产业项目、小型基础设施。经2021年5月19日,中共革吉县第九届委员会第141次常委会议研究通过,现对2021年自治区本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使用情况公示如下:
一、2021年自治区本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到位情况
阿里地区财政局下达2021年自治区本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194.58万元。
2021年自治区本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194.58万元分配情况
阿里地区脱贫攻坚指挥部、财政局下达2021年自治区本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194.58万元中883.58万元计划用于革吉县牧区供水保障工程建设项目,311万元计划用于革吉县易地搬迁福康小区便民农畜产品销售点及洗车场建设项目。
现向社会各界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6月2日至2021年6月8日,请监督。
监督电话:革吉县脱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0897)2632569
革吉县财政局(0897)2828615
革吉县脱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
革吉县脱贫攻坚指挥部政策资金保障组
2020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