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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里地区革吉县强堆水库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发布日期:2021-08-11     资料来源:      点击数:次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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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里地区革吉县强堆水库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办法》(生态环境部第4号令)的有关规定,为广泛征求公众意见,现将阿里地区革吉县强堆水库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公示如下:

《阿里地区革吉县强堆水库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网址:http://www.xzsthj.com/NewsVieww.asp?ID=333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项目周边的任何居民、单位及相关专家、社会团体。

查阅纸质报告书的的方式和途径:可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查询报告书的纸质版。

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可自行通过网络链接下载进行填写,填写后交给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也可发送至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相关联系人邮箱。

建设单位:阿里地区水利建设项目管理中心;单位地址:阿里地区狮泉河镇陕西东路;联系人:阿旺群培;联系电话:13989973330;电子邮箱:1347678470@qq.com

环评单位:西藏征程环保产业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公司地址:拉萨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林琼岗东一路7号西欣大厦818室;联系人:工;联系电话:15700199013;电子邮箱:1084814724@qq.com

公众提出意见起止时间:自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