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地区革吉县强堆水库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办法》(生态环境部第4号令)的有关规定,为广泛征求公众意见,现将阿里地区革吉县强堆水库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公示如下:
《阿里地区革吉县强堆水库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及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网址:http://www.xzsthj.com/NewsVieww.asp?ID=333。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项目周边的任何居民、单位及相关专家、社会团体。
查阅纸质报告书的的方式和途径:可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查询报告书的纸质版。
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可自行通过网络链接下载进行填写,填写后交给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也可发送至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相关联系人邮箱。
建设单位:阿里地区水利建设项目管理中心;单位地址:阿里地区狮泉河镇陕西东路;联系人:阿旺群培;联系电话:13989973330;电子邮箱:1347678470@qq.com。
环评单位:西藏征程环保产业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公司地址:拉萨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林琼岗东一路7号西欣大厦818室;联系人:项工;联系电话:15700199013;电子邮箱:1084814724@qq.com。
公众提出意见起止时间:自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