革吉县乡村振兴局关于2024年自治区衔接推进
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公示
根据《阿里地区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阿财农指〔2023〕152号),2024年下达我县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000万元,其中,自治区财政 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任务资金)2449万元,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资金)551万元。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使用方案,于2024年2月7日,革吉县委农村工作(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2023年第2次会议研究同意,现将我县2024年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情况公示如下。
2024年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000万元中64万元计划用于雄巴乡巴措村二组、三组人工种草饲草基础设施提升及水利基础设施提升项目;32万元计划用于革吉县文布当桑乡荣热人工种草饲草库及机器设备存放库建设项目;17万元计划用于革吉县福康社区易地搬迁点2024年后续扶持建设项目;25万元计划用于革吉县革吉镇布贡村一组人工种草水利基础设施提升项目;35万元计划用于亚热乡塞利普村牧业点新建高寒棚圈建设项目;27万元计划用于盐湖乡牧业点高寒棚圈建设项目;25.43万元计划用于雄巴乡巴措村、多仁村、加吾村牧业点高寒棚圈建设项目;23万元计划用于革吉县革吉镇布贡村苗圃育肥基地建设项目;5万元计划用于革吉县文布当桑乡夏玛村合作社功能完善建设项目;10万元计划用于革吉县文布当桑乡苗圃育肥基地建设项目;407万元计划用于革吉县文布当桑乡夏玛村唐荣唐卡人工种草扩建建设项目;99.82万元计划用于革吉县游牧点分散供水工程建设项目;20万元计划用于文布当桑乡罗玛村四组易灾区(泥石流区)防洪挡墙、涵洞建设项目;1767万元计划用于革吉县雄巴乡多仁村巩固提升建设项目;140万元计划用于革吉县盐湖乡羌堆村人居环境补短板建设项目;153万元计划用于革吉县革吉镇那普社区五组(那普新村)人居环境提升建设项目;25万元计划用于革吉县雄巴乡巴措村整村推进示范村附属设施建设项目;5万元计划用于亚热乡夏玛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107.15万元计划用于革吉县革吉镇福康社区给排水工程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12.6万元计划用于革吉县易地搬迁2024年公共服务岗位补助项目。
现向社会各界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5月30日至2024年6月7日,请监督。
监督电话:革吉县乡村振兴局(0897)2663782
革吉县乡村振兴局
2024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