革吉县乡村振兴局关于2023年中央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公示
- 索引号:gjfpb/2023-00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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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 称:革吉县乡村振兴局关于2023年中央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公示
- 公文时效:
- 发布日期:2023-04-10
根据《阿里地区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阿财农指〔2022〕81号),2023年提前下达我县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1537.19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任务资金)10324.21万元,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资金)1212.98万元,专项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
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使用调整方案,于2023年3月27日,革吉县委农村工作(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2023年第2次会议研究同意,现将我县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情况公示如下。
2023年度提前下达我县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1537.19万元中274万元用于盐湖乡羌堆村牧区改革示范点添置牲畜项目;306万元用于革吉县盐湖乡合作社劳务创收设备添置项目;135万元用于革吉县林卡点设备购置项目;96万元用于亚热乡绵羊育肥基地提质增收工程;138万元用于文布当桑乡夏季旅游休闲园(林卡);342万元用于文布当桑乡夏玛村合作社效益提升项目;315万元用于亚热乡旅游综合服务中心电力提升项目;161万元用于革吉县生鲜冷链功能提升项目;1335万元用于革吉县文布当桑乡夏玛村荣热人工种草水渠改扩建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16万元用于革吉县建筑市场门面房改造及硬化地面建设项目;1350万元用于革吉县盐湖乡、文布当桑乡垃圾填埋场建设项目;585万元用于革吉县盐湖乡牧业点高寒牧区棚圈建设项目;379万元用于雄巴乡多仁村羊圈建设项目;1170万元用于革吉县雄巴乡、亚热乡牧业点高寒牧区棚圈建设项目;1170万元用于革吉县革吉镇牧业点高寒牧区棚圈建设项目;252万元用于革吉镇布贡村涵洞桥梁建设项目;225万元用于革吉镇那普居委会涵洞、桥梁建设项目;184万元用于文布当桑乡罗玛村桥梁建设项目;602.4287万元用于革吉县雄巴乡垃圾填埋场建设项目;851.125万元用于革吉县盐湖乡羌麦村示范村巩固提升建设项目;300万元用于革吉县文布当桑乡夏玛村、罗玛村乡村振兴示范引领村建设项目;1060万元用于革吉县雄巴乡巴措村整村推进示范村建设项目;74.18万元用于革吉县2023年偿还2022年到户类贴息资金;4.38万元用于革吉县2023年偿还2022年项目贷款贴息资金;122.0763万元用于革吉县偿还2023年政府一般债券用于易地搬迁贴息;90万元用于革吉县牦牛养殖地设备及技术人员培训项目。
现向社会各界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4月10日至2023年4月16日,请监督。
监督电话:革吉县乡村振兴局(0897)2663782
革吉县乡村振兴局
2023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