革吉县2023年脱贫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使用实施方案的公示
- 索引号:gjfpb/2023-0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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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 称:革吉县2023年脱贫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使用实施方案的公示
- 公文时效:
- 发布日期:2023-04-10
2023年,全县统筹整合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5093.48万元,其中,统筹整合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1537.19万元,占76.43%;统筹整合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756.29万元,占18.26%;统筹整合地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600万元,占3.98%;统筹整合县本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00万元,占1.33%。
革吉县2023年脱贫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使用实施方案,于2023年3月27日,革吉县委农村工作(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2023年第2次会议研究同意,现将我县2023年脱贫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使用实施方案公示如下。
2023年第一批计划实施项目26个,计划总投资15951.0513万元,本次安排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5093.48万元,占94.62%,其中,用于生产发展(含产业项目)类资金7132.355万元,占47.25%;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类资金734.35万元,占4.87%;美丽宜居(整村推进类)资金1203.71万元,占7.98%;人居环境整治(巩固提升类)资金5732.4287万元,占37.98%;扶贫贷款贴息类资金200.6363万元,占1.33%;培训类资金90万元,占0.59%。
2023年计划实施生产发展(含产业项目)类项目14个,计划总投资7132.355万元,本次安排统筹整合生产发展(含产业项目)类项目资金7132.36万元,占100%。一是安排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6422万元,占90.04%,其中,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5394.98万元;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资金1027.02万元;二是安排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583.705万元,占8.18%,全部为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资金;三是安排县本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26.65万元,占1.78%,全部为县本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2023年计划实施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类项目3个,计划总投资734.35万元,本次安排资金734.35万元,占100%。一是安排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661万元,占90.01%,全部为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二是统筹整合地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600万元,占81.7%,其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补助资金442.21万元,其它统筹整合涉农资金157.19万元。三是统筹整合县本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73.35万元,占9.98%,全部为县本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2023年计划实施美丽宜居(整村推进类)项目1个,计划总投资1493.71万元,本次安排统筹整合美丽宜居(整村推进类)资金1203.71万元,占80.59%。一是安排中央财政衔接资金1060万元,占88.06%,全部为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二是安排自治区财政衔接资金143.71万元,占11.94%,全部为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
2023年计划实施巩固提升类(人居环境整治类)项目4个,计划总投资6000万元,本次安排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6000万元,占100%。一是安排中央财政资金3103.5537万元,占51.72%,全部为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二是安排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028.875万元,占33.81%,其中,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1830.29万元,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资金198.585万元。
2023年计划偿还扶贫贷款贴息类项目3个,计划总投资200.6363万元。本次安排统筹整合扶贫贷款贴息类资金200.6363万元,占100%,全部为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
2023年计划实施培训类项目1个,计划总投资90万元,本次安排资金90万元,占100%,全部为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
现向社会各界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4月10日至2023年4月16日,请监督。
监督电话:革吉县乡村振兴局(0897)2663782
革吉县乡村振兴局
2023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