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革吉县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的公告
- 索引号:zf/2026-00029
- 发文字号:
- 发文机构:革吉县人民政府
- 名 称:关于革吉县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的公告
- 公文时效:
- 发布日期:2026-07-10
关于革吉县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水土保持空间管控要求,预防和减轻水土流失,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水土保持重点区域划定技术指南的通知》《西藏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开展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藏水农〔2024〕56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划定了连片范围在5公顷以上的全县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划定范围
依据水利部《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技术指南》,划定连片范围在5公顷以上的禁止开垦陡坡地图斑9236个,面积269883.64公顷。具体分布范围和面积见附件。
二、管控要求
禁止在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在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种植经济林的,应当科学选择树种,合理确定规模,采取水土保持措施,防止造成水土流失。
三、法律责任
违反本公告规定,在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予以处罚。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 1.
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图.wps
革吉县人民政府
2026年7月10日